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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收货后玩“消失” 网上追逃使其现“原形”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3-12-04 2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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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124日讯(实习生 葛景鹏 通讯员 许秀丽 徐辉)以签订购货合同为由,收到价值76万余元的纸品后,即外出逃跑,销货单位报案后,通过网上追逃,终将逃犯抓获。日前,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安军,被临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刘安军原是滨州市某纸业公司业务员,后从公司辞职自己跑纸品销售。200978日,刘安军与临清一纸业有限公司业务员张小春口头达成购买高强度瓦棱原纸协议,后刘安军自2009712日至25日,分多次从该纸业公司提取高强度瓦棱原纸371.78吨,共计价值764797.45元。刘安军将371.78吨原纸销售后,张小春及纸业公司催收欠款工作人员多次向其催要货款,但刘安军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并于201010月份,变更手机号码,导致张小春及纸业公司人员无法与其联系。

    2010126日,临清纸业公司向临清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对被告人刘安军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网上追逃。后滨州市滨城区公安局将刘安军抓获归案,并移交临清警方,刘安军最终受到应有的惩罚。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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