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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立法管理餐厨废弃物 违规收集最高罚3万

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2014-02-18 08:52:00

关键词:餐厨垃圾;立法管理;地沟油;废弃食用油脂;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山东省日前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办法将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大众网济南2月17日讯(记者 于潇潇)山东省日前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办法将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我省将严格规范餐厨废弃物回收和处理,擅自违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最高罚3万;将餐厨废弃物交给非法回收者,最高罚2万。                  

  收运餐厨垃圾,须获官方许可

  办法主要对三种餐厨废弃物作出规定,一是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二是食品加工废料,三是废弃食用油脂。

  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从取得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中确定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地沟油”可合法卖给回收企业

  据了解,“地沟油”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但此前的很多正规回收企业没有做到有偿回收,给非法的餐厨垃圾回收者提供了机会。

  根据草案,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由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有偿收购。这表示今后油脂回收将可以进行合法交易,餐饮单位还能获得一定的收入。

  同时,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成本、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及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和调整餐厨废弃物处理费的收费标准。

  设立有奖举报,居委会也有监督责任

  以往进行餐厨垃圾市场监管,涉及财政、公安、环保、商务、城管、工商等十几个部门,监管一直受到职责不清等困扰。为此,办法明确规定: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

  同时,办法明确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责,街道办事处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开展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居委会对本区域内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予劝阻,并及时向环境卫生等部门报告。

  严禁将废纸塑料混入餐厨垃圾

  办法不仅细化了餐厨垃圾处理流程,对非法交易的处理也作了详细规定。其中,餐饮企业如果将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餐厨废弃物,未能建立相关台账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将被追责。

  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将被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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