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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提高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长振   2015-04-28 17:08:00

关键词:困难补助 遗属 因公 科目 我县

近日,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县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月调整到360元/月,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大众网4月28日讯(记者李长振 通讯员解学刚 吴宁)近日,记者从县人社局了解到,自2015年7月1日起,我县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月调整到360元/月,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

  这次调整,像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发放原则、范围、对象、经费列支渠道及

  预算支出科目等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对于因公牺牲并被授予烈士称号、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死者、因公死亡人员以及孤独单身等情况的遗属,在360元/月的基础上还有适当提高,但是对兼有以上等几种情况的,只能按其中一项提高补助标准,不能累加。同时,死者生前父母分别由死者及其兄、弟、姐、妹共同供养者,其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按标准的50%发放。

  为了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下一步,各主管部门要抓紧对其所属单位中已享有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对复查合格的继续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不合格的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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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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