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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200元 小时最低12元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龙   2014-03-06 08:20:00

关键词:聊城;最低工资;1200

5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省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做出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我市内各区月最低标准提高为1200元。

大众网聊城36日讯(记者 李龙)5日上午,大众网记者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近日山东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省月最低工资和小时最低工资做出规定。自201431日起,我市内各区月最低标准提高为1200元。

据了解,本次最低工资标准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等情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确定的。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1350元、1200,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元、13.5元、12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相关链接: 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实际标准,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是少数生产经营困难、经济效益下降,确无正常工资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正常的工资支付标准。用人单位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应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事先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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