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今日要闻

炎夏野游盛行 莫拿生命当儿戏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4-07-31 14:29:00

关键词:镜明湖;普新;左岸;徒骇河;风景区

"最近天气太热了,许多人在东昌湖未开放游泳区域的地方游泳,太危险了。公证员提醒大家:水塘经营者在经营的同时,除了在水塘四周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外,还一定要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以免悲剧发生。

  大众网聊城7月31日讯(记者 王倩)"最近天气太热了,许多人在东昌湖未开放游泳区域的地方游泳,太危险了。"近日,不少市民致电本网热线电话8800121,为这些"野泳"者捏一把汗。

  警示牌形同虚设 有水的地方都是天然游泳池

  "现在还是野泳舒服啊,游泳馆人太多了。"昨日下午三点,在东昌湖东升桥北水域,游了一个多小时的李先生,一脸轻松地告诉记者。

  在该水域岸边还站着不少身穿泳衣的市民,湖中也有数十人在游泳。路边"严禁游泳"警示牌形同虚设。"我都游了十几年了,技术很好,这水没事的。"一位正准备下水游泳的市民说。记者询问此处的水深,该市民说,"得有两米吧,反正脚没碰到过湖底。"

  记者注意到,此处的湖水浑浊,湖面上还漂浮着杂物,而游泳者似乎对这并不在乎。"回家洗个澡就行了,再说正规的游泳馆水也干净不到哪里去。"一位市民说。

  巡逻人员经常劝阻,却难奏效

  "巡逻的人一天也来好几趟,但根本都管不住这些人。等会天晚点,五六点左右人都下班了,这里游泳的人更多。"在湖边卖雪糕的一位大爷说道。

  "很多市民都不听劝,都觉得自己游泳技术高。我们劝多了还会引发冲突。"一位巡逻人员有些无奈的说道,"现在放假了,游泳的学生也很多,我们只能是加强巡逻,万一出事立即采取措施。拦是拦不住的。"

  特殊情况 溺水维权需进行公证

  "如果在没有明显警示标示,也无防护措施的地方游泳发生意外,首先要求助公证对该水域进行证据保全,以备将来诉讼时作为证据使用。"聊城市公证处一位公证员说道。

  同时,公证员提醒大家:水塘经营者在经营的同时,除了在水塘四周悬挂明显的警示标志外,还一定要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以免悲剧发生。同时,一旦发生此种意外,亲属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保全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而记者就"野泳"一事咨询了聊城普新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该律师称在禁止游泳的区域,市民如因游"野泳"出现伤亡事故,责任只能由游泳者自己承担。

  相关链接

  聊城15处危险水域千万别游泳

  在山东省划定的200处禁止游泳的危险水域中有聊城的15处。分别是:1.聊城市四河头段张泓桥左岸;2.聊城市四河头段闸左岸;3.聊城市四河头段王光宇姜堤右岸;4.聊城市徒骇河风景区陈口桥右岸;5.聊城市徒骇河风景区利民桥右岸;6.聊城市徒骇河风景区王宅路口左岸;7.聊城市徒骇河风景区光岳桥左岸;8.聊城市徒骇河风景区青年渠左岸;9.东阿县洛神湖二十一孔桥附近;10.东阿县洛神湖湖心岛附近;11.聊城市东昌府区中国运河文化博物馆南;12.聊城市东昌湖镜明湖东升桥下北;13.聊城市东昌府区金凤广场和金凤广场东;14.聊城市东昌湖荷香岛;15.莘县城关镇蔡庄大桥附近。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