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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来源:聊城日报   作者:曹天伟   2014-03-13 08:26:00

关键词:深化农村 三农 农村改革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集体资产

深化改革激发“三农”活力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农村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充分激发“三农”发展活力。

  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丰;蔬菜生产迈上一个大的台阶,位居全省第一;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083元,首次过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年会战”首战告捷……去年以来,在“农业龙头带动”战略的指引下,我市“三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跨越赶超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聊城农业如何实现由大到强的转变?值得深思。

  近日,市委、市政府发布2014年一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意见》,就稳步推进农村改革、深入实施“农业龙头带动”战略等问题进行了深入阐述,为聊城农业强市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四化”推进构建现代农业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发展现代农业,并提出了粮食“高产化”、 农业“规模化”、 农业“产业化”、 农业“品牌化”的发展方向。

  一是加快粮食“高产化”,把粮食生产作为现代农业的首要任务,继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稳定面积,主攻单产,2015年实现吨粮市;二是加快农业“规模化”,规范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打造全国最大的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精致农业示范区;三是加快农业“产业化”,大力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产业化组织体系和经营体制;四是加快农业“品牌化”,今年新增“三品一标”100个,总数达到450个。

  深化改革激发“三农”活力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农村金融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充分激发“三农”发展活力。

  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鼓励农民以出租、转包、互换、转让、入股、托管等形式流转经营权,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和贷款担保。

  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在对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农村承包土地之外的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作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组建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金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在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面,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城、乡镇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推动组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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