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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办案助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4-28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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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428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徐辉)近年来,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在工作中坚持实行人性化办案,维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办案检察官讯问时使用平和的口吻、亲切的语气,态度上温和真诚,不使用过激的言辞,以消除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紧张心理和抵触情绪。在对青少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过程和所处家庭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办案检察官把准他们的思想脉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深层次上找到其犯罪原因,并注重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和挽救,使他们真正悔过自新,从思想上唤回他们迷失的理想信念。

    16岁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劫财为目的窜入本村梁某某家中,持刀将梁某砍死,又将其妻子强奸,作案后将凶器及作案时所穿的衣服扔入井中,次日到临清火车站准备坐车逃离时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是典型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特点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凶狠残忍,准备周密,案发后能镇静应对。

    办案检察官接案后,深入到李某所在村庄,走访其亲属及邻居朋友,了解到他从小因父母过分溺爱,小学便辍学,后一贯偷摸令亲人失望,放任不管,继而自暴自弃,终触法自尝苦果的演变过程。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检察官坚持人性化办案,先后三次对李某展开面对面的教育,分析他的成长过程,帮助其分析犯罪的原因,向其详细讲解法律的规定,指明其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最终使其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危害性。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迭,一再向检察官表示要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目前,在办案检察官的帮教下,李某情绪稳定,正在狱中安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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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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