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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办案安全监察员打好三张“牌”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4-28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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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428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金坤)李科长,这急救药品有两样要过期了,请注意及时更换。近日,办案安全监察员陈主任在监察时如此提醒办案人员。

    临清市检察院自去年5月实行办案安全监察员制度以来,办案安全监察员依据《临清市检察机关办案安全监察员实施细则》,逐渐探索监督途径,把提醒、安全、监察三张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在初查、立案阶段,办案安全监察员就该案是否要案;犯罪嫌疑人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手段手续是否齐全;强制措施是否得当;安全预案是否切实可行;使用的车辆、办案用房等有关场所是否进行了安全检查等内容进行提醒,打好提醒

    在侦查阶段,办案安全监察员有针对性地对办案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办案工作区设置规范情况;强制措施符合程序情况;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的持续时间;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落实情况;看护人员进行看护知识、要求掌握情况等办案安全和执行程序法等有关事项组织实地检查,打好安全

    在涉案款物方面,办案安全监察员对追缴、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必须经本部门以上的负责人批准;必须填写扣押物品清单并按要求分别入卷和交给持有人;扣押款物 必须及时移交本院财务部门;与案件无关的款物或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必须及时退还有关当事人或解除冻结等进行全面监察,打好监察

    据悉,截至目前,办案安全监察员已监察19件自侦案件,提出监察建议15条,确保了办案安全。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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