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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饭店最低消费SAY NO 违者最高将处3倍罚款

来源:大众网   作者:冀晶   2014-10-21 17:04:00

关键词:办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餐饮经营者;违法所得;餐饮行业

记者了解到,即将于11月1号起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4条细则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此条例的出台引起了市民热议。

 

大众网聊城1021日讯(见习记者 冀晶)记者了解到,即将于111号起施行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24条细则中,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此条例的出台引起了市民热议。

“取缔最低消费,这样就会避免之前因为顾虑最低消费而点菜过多造成的食物浪费和金钱浪费,对我们广大消费者来说真是太好了。”市民李先生说。

“没办法,有时就是为了达到最低消费而进行消费,其实根本就吃不了那么多的菜,这样就多花了钱,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今后我们不用再被强制消费了,这样既省钱又避免浪费。”市民郭先生向记者说道。

记者走访了市区几家饭店,当记者问到有没有最低消费的时候,大部分饭店的服务员表示大厅没有最低消费,但是有部分饭店包间会设置最低消费。“有的饭店仅收取包间费用,有的饭店会针对每位顾客设置最低消费标准,还有的饭店是包间有统一的最低消费标准套餐,最低消费的价格在400元—600元不等。”

“我们酒店包间会有个人最低消费,每人会有50元的最低消费,像一桌10人的话,就是500元的最低消费。”一酒店的接待部的负责人说。

“现在生意这么不好做,有顾客来消费已经不错了,我们也在降低最低消费标准,也不可能因为顾客消费能力低而拒绝接待,来者都是客,客人来吃碗面条也得接待呀,不可能把客人拒之门外。”该负责人打趣地说道。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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