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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讨水遭拒打死老板 逃亡21年自首妻母已亡
来源:荆楚网 作者:赖家琦 2013-04-11 14:15:00
酒后找餐馆老板要水喝,不料与老板发生口角,冲动的他邀人殴打老板,结果闹出一条人命。为躲避法律制裁,他一逃就是21年。这21年的变化太大,当时还是小伙子的他如今已头发斑白,妻子和母亲也早已离开人世。
昨日下午,47岁的袁怀名在黄石市中院接受审判。“21年来,我在外面历尽了艰辛和磨难,这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他说。
酒后讨水遭拒邀人打死老板
昨日下午3点左右,袁怀名被法警带上审判庭。
20多年前的一个夏天,家住阳新县军垦农场的袁怀名,干出一件令自己追悔终身的事。那时他26岁,是3个孩子的父亲。
1991年5月28日下午2点左右,袁怀名酒后来到阳新县排市镇,找“醉翁餐馆”老板要开水喝。
也许是酒后失去了节制,他当时有点胡言乱语。出言不逊的他与餐馆老板李名强发生争执,李名强不但不给水他喝,还拿扫帚打他,李名强的女婿也帮着岳父出气。
气急败坏的袁怀名认为自己受了欺负,遂邀约同村5人到餐馆“出出气”。去餐馆后,他们持木板凳、铁锅勺等物品殴打李名强夫妇,袁怀名则手持四方形木凳砸向李名强左胸部,随后一伙人逃离现场。
同年6月6日,李名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逃亡21年自首如今妻母已亡故
案发后不久,袁怀名的几个同伙全部落网,并被法院判刑。如今他们早已出狱,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但是,袁怀名得知李名强死亡后,因害怕受到法律制裁,抛下当时年仅3岁的儿子和2名幼女,先后潜至江西、武汉等地,靠打工、卖苦力维持生活。这一逃,就是21年。
去年5月30日,妻子和母亲相继去世。袁怀名感到愧对父母、妻子和儿女,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过,他决定向阳新警方投案自首。同年6月6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依法批准逮捕。
昨日法庭上,袁怀名心酸不已地说:“21年来,我在外面历尽了艰辛和磨难,这是一般人体会不到的。我是真心痛改悔悟,才回家自首。”
原来,因为袁怀名的行为,其妻子及母亲积劳成疾。两人去世前,他都没能见上最后一面,连孩子们也被寄养在别人篱下。
一审被判无期上诉称判重了
法律是公正的,虽然逃亡了21年,袁怀名还是没能逃避制裁。
今年1月27日,黄石市中院一审根据1997年《刑法》相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袁怀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判其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15.1万余元。这意味着,他可能要在牢里过完下半生。
袁怀名表示不服,于是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袁怀名说,虽然酒后打架引起不该发生的悲剧,但打架并不是有意报复。而且他自首了,一审判无期徒刑过重。他还表示,自己愿意1000%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
不过当时法官提醒袁怀名,其律师在开庭前已代表他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检方建议改判由无期变有期
昨日,黄石市中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袁怀名的辩护律师提供了一位当事民警的证言,该证言称,李名强受伤后被送往排市镇卫生院抢救,但送往医院后的第8天才进行手术,且手术中出现2次停电事故。律师据此认为,被害人的死亡,医院应承担一定过错。
检方反驳说,这种情况只是当事人的说法,无确实充分的证据。停电与否以及停电是否会对手术产生影响,需要进一步查实。
辩护律师认为,袁怀名的同伙当时以流氓罪论处,最高判了10年;被害人及其女婿态度不好,其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况且,袁怀名有自首情节,其家属也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因此,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撤销原判,改判10年或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方认为,一审确实判重了,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存在一定瑕疵,也没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的死亡是袁怀名直接造成的,检方建议法院依法改判。
法官称,此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注意到,袁怀名在回答法官和检察官的问话时,表情比较轻松。或许,从他决定自首的那一刻,那颗悬了21年的心已经释然了。(楚天时报 记者 赖家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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