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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说情报告制度防止请托说情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周法利 杨金坤   2013-05-14 14:44:00

  大众网聊城5月14日讯(记者 周法利 通讯员 杨金坤)为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检察纪律,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临清市检察院于去年出台了办案说情报告制度。

  该制度对有可能发生的“说情”情形进行了列举,如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律师、亲友,检察机关非办案人员打听案情、为当事人说情送礼,向办案人员打听案件的初查计划、侦查方案、秘侦手段、证据掌握情况以及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向检察人员打听办案人员的组成及其家庭情况等,向检察人员打听证人的姓名及犯罪嫌疑人到案情况、拟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以及犯罪嫌疑人羁押地点等。

  说情报告制度规定,检察人员遇到上述说情情形时,应在5日内填写办案说情报告登记表,报领导审阅并按程序签署意见后,交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所收礼品依规定作相应处理。检察人员应当报告而未报告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或进行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依照《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处理。

  自建立说情报告制度以来,共收到办案部门的讲情报告10余份,没有一件因为说情影响到案件公正处理。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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