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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提前介入”确保政府采购在阳光下

来源:聊城大众网   作者:相立杰 徐辉   2013-03-09 15:16:00

  大众网聊城3月9日讯(通讯员 相立杰  徐辉)近三年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始终坚持职务犯罪预防关口前移,逐步完善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确保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提前介入严把预算编制关。针对市政府采购中心预算编制过粗、项目不全、过多等问题,临清市检察院建议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市财政局预算科、业务科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市政府采购中心预算编制的质量。同时,严格政府采购计划审核与批复,对大项目、超预算、无正常资金来源的一律不予审批,并将相关资金一律冻结,确保市政府采购中心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提前介入严把招标程序关。临清市市检察院联合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招标现场的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行为,确保政府采购的各个项目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进行。

  提前介入严把合同签订关。临清市检察院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前介入合同订立、审核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大对采购单位验收报告的审查力度,严肃处理不该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

  提前介入严把资金支付关。严格审核销售发票,发票所列收款单位必须与中标成交供应单位一致,杜绝出现虚假发票。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杜绝套取资金行为,凡银行账号与市政府采购中心合同不符的一律拒付。严格按照合同程序支付,政府采购资金从财政局国库单一账户直接划拨至中标成交供应单位,杜绝市政府采购中心资金体外循环。 

  提前介入严把廉洁自律关。临清市检察院不定期对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心。(原标题: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五个“提前介入”确保市政府采购中心在“阳光”下运行)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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