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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中高考期间建筑工程禁止夜间施工
来源:聊城晚报 作者:林志彬 2014-06-03 09:53:00
中考和高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严禁违法生产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并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该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本报讯 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1日,聊城市执法局、聊城市公安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6月1日22时至6月18日6时,聊城市区所有建筑工程,禁止夜间施工作业。
通告规定如下:除抢修、抢险工程外,聊城市区所有建筑工程,禁止中高考期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2014年6月1日22时至6月18日6时。
2014年6月14、15、16、17日中考日和2014年6月7、8日高考日,各考点周边禁止下列行为: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机动车辆鸣喇叭;燃放烟花爆竹;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中考和高考期间,各单位和个人严禁违法生产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并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对违反该通告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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