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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医机构警务室配专职民警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王尚磊   2014-04-23 13:39:00

关键词:医闹 民警 医患纠纷 医疗机构 警务室

22日,聊城市卫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5部门下发通知,从本月开始将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县(市、区)要通过在本地设立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分支机构形式,加快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网络,力争2014年底覆盖100%县级行政区域。

  本报聊城4月22日讯(记者 王尚磊 通讯员 王希玉) 22日,聊城市卫生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5部门下发通知,从本月开始将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对在医院内打横幅、摆设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驱赶其他就医人员等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或聚众打砸和围堵医疗机构,侮辱、威胁医务人员,非法限制医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等,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应迅速赶到现场,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  公安机关要对专门捏造、寻找、介入他人医患矛盾,故意扩大事态,寻衅滋事,向医务人员、医疗机构敲诈勒索的职业“医闹”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并加强医疗机构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重点打击、依法查处“医闹”、“医托”、“号贩子”。
  另外,要求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医院门急诊每楼层至少配备1名安保人员,确保每个诊室均在其视野可及范围内。驻医疗机构警务室应配备1名以上专职民警,及时受理涉医报警求助。各县(市、区)要通过在本地设立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分支机构形式,加快完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组织网络,力争2014年底覆盖100%县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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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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