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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普法办针对不同对象进行分类宣传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婷   2013-04-10 09:07:00

  大众网聊城4月10日讯(通讯员 李婷)为深化“六五”期间各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临清市普法办针对不同的对象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和内容。

  抓好公务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习的重点是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实际的宣传过程中,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进行法律知识的灌输和普及,同时健全公务员学法制度、每年度集中考试,以检验公务员学法情况。

  提高村(居)民法律意识。村(居)民学习的重点是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针对村(居)民的特点,要调动起他们自己的积极性,利用群众的闲暇时间举办丰富多彩的文艺演出,让群众在愉快的氛围中积极主动地接受法律知识,调动学法用法积极性。同时,在现场设立咨询台,为群众解答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疑问,切实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

  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学习的重点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青少年接触的法律知识相对较少,法律观念相对淡薄,因此举办法制讲座,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法律案例形象生动地向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学习法律,运用法律。

  注重企业诚信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的重点是加强诚信守法和依法经营管理意识,学习《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专项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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