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聊城新闻

政协委员夏长森:回迁安置小区管理问题亟需解决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新 李长振   2015-02-26 17:16:00

关键词:物业管理 我市 烂尾 房产证 会议提案

"随着经济和社会特别是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区绝大部分村庄和居民棚户区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面貌焕然一新的回迁安置小区。除此之外,提案中还特别提到了回迁安置小区内文化建设尤其是文体娱乐健身设施匮乏。

  大众网聊城2月26日讯(记者 王新 李长振)"随着经济和社会特别是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市城区绝大部分村庄和居民棚户区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面貌焕然一新的回迁安置小区。这对我市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建设品质,从根本上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无疑是利在当今功垂千秋的大好事。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回迁安置小区的建设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待引起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26日,记者在聊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中心看到政协委员夏长森的以上提议。

  夏长森认为,部分回迁安置小区建设工程存在烂尾现象。例如地处徒骇河以东、光岳路以西、利民东路路北的柳园新村的前徐逯王、后徐逯王、夏口、红庙等四个回迁安置小区的十几幢居民住宅楼,2005年回迁入住已经11个年头,可至今这些小区仍然没有完成供暖设施配套建设,居民家中没有通上暖气,居民也没有拿到应有的房产证。

  据了解,致使上述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是这些住宅楼尚未完成质监验收。这些小区没有完成供暖配套工程致使居民住户只能靠使用蜂窝煤炉、自制土暖气,自装燃气取暖装置、电炉子和电暖气取暖,这不但直接影响了居民生活质量,而且存在着严重的火灾、中毒、触电等安全隐患。这些居民没有自己房产证导致他们在回迁安置中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同时也导他们无法依法进行房产买卖、抵押和继承。更为严重的是,这些未经过质检合格验收的住宅就交付业主入住使用,这应该是严重的违规甚至违法的行为。

  提案中还指出,大部分回迁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不配套甚至出现空档。这些小区交由专业公司进行规范物业管理的微乎其微,多数是由居委雇佣人员定期打扫一下卫生,值守一下大门,其物业管理普遍存在着不配套,甚至有的出现空白空档现象。回迁安置小区疏于物业管理直接导致小区脏、乱、差现象的出现,这对塑造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对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都是非常不利的,同时也造成了小区内大量安全隐患的存在。很多人形象地称这些回迁安置小区是现代化城市中的"城中村"和"棚户区"。不少安置小区与其他开发建设的城市小区仅仅一墙或者一胡同之隔,可是其物业管理水平、小区面貌迥异。不少人戏称这真是"一墙隔开两世界"。

  除此之外,提案中还特别提到了回迁安置小区内文化建设尤其是文体娱乐健身设施匮乏。聊城城区内的回迁安置小区很大一部分是十几年前开发建的,加之近些年又形成了一次次的大开发大建设的热潮。因受到时代局限和近几年"加快开发加快建设加快回迁"主导思想的影响,绝大部分回迁安置小区没有配套规划和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室)、小广场、文化娱乐室、健身室、卫生室、幼儿园等设施。有一些小区配备了简单的室外健身器材,也因缺乏维护常年失修已不能正常使用。更多的小区连这些简单的健身器材也没有配备。这些回迁安置小区的居民闲暇时间只能"遛遛马路边,恋恋麻将摊,墙根聊聊天",他们头疼脑热也只能找附近社会上的小诊所,有的要跑几里甚至十几里路送孩子上幼儿园。回迁安置小区文体娱乐设施的匮乏和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回迁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品位,也明显的造成同一城市人民不能同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现象的出现,某种意义上讲也影响了我市城市的均衡发展和城市化发展进程。

  根据上述回迁安置小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夏长森建议提出以下建议:对部分回迁安置小区建设工程烂尾问题,市政府要责成其职能部门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和涉事单位参与进行联合办公。弄清楚问题真相,理清楚问题原因,分清楚工作责任,使问题尽快得到妥善解决;在此基础上对回迁安置小区此类问题进行一次普查。对回迁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缺失问题,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回迁安置小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规定并抓好落实。对回迁安置小区文体娱乐健身设施匮乏问题,市政府要制定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和标准,注重加大市级财政投入力度,加大上级财政专项资金争取力度,加大其他渠道如福彩体彩社会捐助等社会资金的筹措力度,促使回迁安置小区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等配套设施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