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0斤胖妞减重90斤变身蛮腰长腿
图为3月21日,杭州,宋思源减肥成功后自拍。图为3月21日...
-
人没死 墓地又涨了:墓穴只够用
而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快速推进,墓地涨价的步伐仍在继续,...
-
藏语《喜欢你》走红 唯美如天籁
边巴德吉(藏族),曾先后在四川省川剧学校分校艺校和西藏...
高密摧毁一特大武装贩毒团伙 83名吸贩毒人员先后归案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赵磊 2015-03-27 11:02:00
高密市警方顺藤摸瓜,经过1年的艰苦侦查,打掉了一盘踞高密市多年的特大武装贩毒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从广东省到山东半岛集运输、贩卖于一体的特大跨省贩毒网络,查获冰毒7公斤。2014年3月份的一天,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高密市某宾馆302房间,一绰号为大刚的男子,经常进行毒品交易。
民警正在审讯犯罪嫌疑人徐某。
高密市警方顺藤摸瓜,经过1年的艰苦侦查,打掉了一盘踞高密市多年的特大武装贩毒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从广东省到山东半岛集运输、贩卖于一体的特大跨省贩毒网络,查获冰毒7公斤。截至3月25日,整整一年时间,83名吸贩毒人员先后被抓获归案,主要涉案人员已被批准逮捕。
本报记者 赵磊 通讯员 柳栋
匿名举报线索揪出毒品交易团伙
2015年2月9日,一列由重庆开来的火车缓缓靠站,守候在这里的民警立即上前。车门打开,一名戴着手铐的女子被带下车来。她的到案,意味着历时一年之久的3·25系列贩毒案被成功侦破,一个特大武装贩毒团伙被彻底摧毁。案件最初的线索,是一位市民匿名举报的地下毒品交易。
2014年3月份的一天,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群众匿名举报,在高密市某宾馆302房间,一绰号为大刚的男子,经常进行毒品交易。“接到举报以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人员进行秘密侦查,通过四天的秘密侦查,于3月25日下午在302房间抓获了主犯大刚,以及正在进行毒品交易的其他人员李某、王某等人,现场缴获冰毒一百余克,枪支一支,作案车辆三辆。”3·25专案组组长杜明辉告诉记者。
经查,绰号大刚的男子正是有多次前科的徐某。2013年,徐某曾因涉毒犯罪被打击处理过,然而被释放后他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走上了武装贩毒的道路。在综合分析案情后,高密市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3·25专案组。
毒贩枪支上膛,抓捕险象环生
“通过我们深挖细查,发现大刚这个贩毒网络非常大,牵涉周围许多县市,包括青岛的平度、胶州、城阳等地。”杜明辉说,随着侦查的深入,警方发现,以徐某为首的贩毒网络涉及人员众多,在徐某背后还隐藏着一条经过精心设计的毒品贩卖链。经过近1个月的前期侦查,活动在青岛胶州一带的崔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警方通过银行交易记录发现,崔某和徐某联系密切,金钱来往较多。2014年4月份的一天,警方得到线索,崔某等人将在潍坊一酒店进行毒品交易。专案组民警迅速赶往该酒店布控。一直守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将崔某抓获。
“这些吸贩毒人员,经常拒捕,并且身上带着匕首、枪支。”杜明辉说,贩卖毒品50克以上,可判死刑。贩毒人员知道自己被捕的后果,往往会做亡命的挣扎,因此对于专案组民警们来说,每一次抓捕过程都是险象环生。
“抓人的时候你都不知道他们带着枪,据毒贩供述,他们枪都已上膛,谁上来就朝谁开枪。如果不是我们动作快,他们就拔枪射击了。”专案组成员董辉告诉记者,因为毒品犯罪是一个重罪,毒贩也往往会走向极端,购买枪支。因此抓捕毒品犯罪人员,非常的危险。
一条从广东到半岛的贩毒通道被切断
民警办案过程中发现,大部分贩毒人员都是从吸毒开始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开始对毒品这个东西挺好奇,吸上以后就离不开了。”犯罪嫌疑人廖某供述,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廖某多次尝试着接触毒品冰毒,就是这一次次的试探,让他踏上了吸毒的不归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毒贩崔某。刚开始为了得到一点儿免费的冰毒,廖某开始替崔某运送毒品,后来崔某的生意越做越大,廖某正式加入了这一贩毒团伙,开始了“以贩养吸”的恶性循环。
截至2015年3月25日,历经1年的艰苦侦查,以徐某为首的武装贩毒团伙成员纷纷落网,高密警方破获了高密史上缴获毒品数量最大、缴获枪支最多、缴获贩毒用车辆最多的系列武装贩毒案,彻底摧毁了一个盘踞高密市多年的特大武装贩毒团伙,切断了一条从广东到半岛贩毒的通道。“经过我们专案组一年的辛苦工作,共抓获吸贩毒人员83名,缴获冰毒7公斤,作案车辆五辆,毒资十万余元。”杜明辉说。
责任编辑:张令可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