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洗浴会所员工偷拍客人不雅视频敲诈获刑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李保光   2015-02-10 11:10:00

关键词:俞某某 获刑 视频资料 偷拍 会所

在洗浴会所上班时,俞某某偷偷安装无线监控设备录制不雅视频,离职后向该洗浴会所的部分会员发送敲诈短信。调查过程中,仅有巩某某、郭某某二人表示曾遭俞某某勒索,其余10余名当事人均予以否认,最终,法院认定了俞某某的这两起犯罪事实。

  半岛都市报2月9日讯(记者 李保光) 在洗浴会所上班时,俞某某偷偷安装无线监控设备录制不雅视频,离职后向该洗浴会所的部分会员发送敲诈短信。日前,经崂山法院审理认为,俞某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出生于1979年的俞某某是外地来青务工人员。2012年起,他进入崂山区某洗浴会所从事服务员工作。俞某某多次趁该会所2021房间无人之机,将无线监控摄像头安装在天花板上,拍摄并储存他人不雅视频。2014年,俞某某从该会所离职前,私自翻看会员资料,取得部分会员的手机号码,后又从李村购买了1个不记名手机卡,用手机将录像进行拍照截图,给多人发短信,让其花钱买录像。其中,2014年4月28日,俞某某向巩某某的手机发送短信及录像截图,以掌握其不雅视频相威胁向其敲诈10万元,巩某某未予理会。2014年5月份,俞某某向郭某某的手机发送短信及录像截图,向其敲诈5万元。后经讨价还价,二人商定,先汇款5000元,等收到视频资料后再付剩余的4.5万元。同年5月28日,郭某某向俞某某提供的账户汇款5000元。

  据了解,俞某某在收到5000元后,按照约定,将装有郭某某不雅视频的储存设备放在中山公园的一棵树下。向对方汇款后,郭某某报了警。

  2014年5月29日,警方将正在某网吧上网的俞某某抓获。根据对俞某某手机短信清单及其本人供述发现,俞某某共给10余人发过勒索短信。但是调查过程中,仅有巩某某、郭某某二人表示曾遭俞某某勒索,其余10余名当事人均予以否认,最终,法院认定了俞某某的这两起犯罪事实。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张令可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