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高校学生砸食堂:一瓶矿泉
前晚10时许,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人和校区内,部...
-
澳洲惊现罕见巨型雨幡洞云 天空
据澳大利亚广播公司11月4日报道,维多利亚洲当地居民于1...
-
偷拍儿子与女友激情片段 女明星
【一点就知道:知身边事;一点就找到:找到你所在的城市...
济南限行期间违规上路罚款200不扣分
来源:大众网 作者:贺辉 2014-11-07 11:10:00
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11月7-12日济南绕城高速以内单双号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依法罚款200元,不记分。按照《通告》要求,公交、急救、消防、燃气、电力、邮政等保障社会民生的特种、专用车辆不在此次限行范围。
大众网济南11月6日讯(记者 贺辉)记者从济南交警部门获悉,11月7-12日济南绕城高速以内单双号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依法罚款200元,不记分。该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来济的外地号牌机动车,但公交、急救、消防、燃气、电力、邮政等保障社会民生的特种车辆,不在限行范围之内。
违规上路罚款200不记分 急救、消防等特种车辆不限行
济南市交警部门将按照市政府的通告要求,自11月7日至12日,每天7:00-21:00对在绕城高速以内违反单双号限行公告的机动车驾驶员,依法罚款200元、不记分。被处罚的机动车驾驶员,当天不做二次处罚。据济南交警支队交通处副处长王宏斌介绍,对违反单双号限行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是依据《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15条,《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40条的规定。
该处罚措施适用于来济的外地号牌机动车,以及悬挂临时牌照的机动车。
按照《通告》要求,公交、急救、消防、燃气、电力、邮政等保障社会民生的特种、专用车辆不在此次限行范围。
济南交警部门将通过自动电子抓拍、视频监控手动抓拍、以及路面执勤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取证处罚。同时,对于不按规定悬挂、遮挡、故意污损、伪造机动车牌照的,济南交警部门将进行重点查处。
临牌车、婚车、物流车也限行 灵车不限行
限行期间,济南交警部门将通过路面执勤,加大对悬挂临时号牌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坚决查处违法使用临时号牌的行为,对涉牌、涉证的违法驾驶员记12分。
婚礼所用婚车在单双号限行范围之列,违反限行规定将罚款200元。济南交警部门建议有婚礼安排的新人提前进行调整,适当压缩婚车使用数量。
物流行业所用机动车也在单双号限行范围之列,由于本次限行时间与“双十一”有部分重合,交警部门建议,各物流企业被限行的车辆可在21:00至第二天7:00之间,进入绕城高速以内区域行驶。
另外,有民政部门统一标识的丧葬车辆(俗称灵车)不限行,但对跟随灵车的家属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
延伸阅读:
《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采取限制机动车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的交通管制措施。交通管制措施应当向社会公告。
《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 在用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违反市人民政府防治大气污染交通管制措施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每辆机动车处二百元罚款。
济南单双号限行已是第三次有市民打算拼车上班
自11月7日0时至12日24时,济南市实施单双号限行,违反限行规定将罚款200元不记分。这是近年来济南市第三次实施单双号限行,前两次分别是2009年全运会期间和2013年1月连续雾霾期间。
山东六市启动空气污染一级应急响应 实施单双号限行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从11月6日起,山东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6市,将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同时,除济南将于7日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外,其余5市于今日开始限行。
济南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7日起单双号限行
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明天起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
济南11月7日起单双号限行 范围: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府了解到,为保障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济南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4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最高级别应急减排范围扩至山东 六市启动单双号限行
8日至11日,北京地区将出现静稳天气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中度甚至重度污染水平。为此,从今天开始,天津市和河北唐山、衡水、沧州,以及山东济南等6市也将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张令可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