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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单双号限行 7日起违规上路罚200元扣3分_山东新闻_大众网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4-11-07 11:09:00
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明天起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为此,从今天开始,天津市和河北唐山、衡水、沧州,以及山东济南等6市也将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大众网德州11月6日讯(记者 石少军)11月6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自11月7日开始,将加强路面管控及处罚力度,不按单双号限行的车辆将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暂不实行电子监控抓拍处罚。
德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文件指出,在市区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采取限行措施。在双号日期(11月6日、8日、10日、12日)只允许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尾号为单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单号日期(11月7日、9日、11日)只允许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禁止尾号为双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尾号为字母的以倒数第一位数字为准;市区及各县(市)城区道路和高速公路全时段禁止“黄标车”通行。
特殊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允许上道路行驶:1、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2、“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邮政专用车;城市公交车;3、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4、环卫、园林、道路抢修的专项作业车辆;5、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限行首日(11月6日),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要以宣传教育为主。自11月7日开始,将加强路面管控及处罚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于限行期间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暂不实行电子监控抓拍处罚。
据了解,根据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11月6日0时-12日24时,德州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减排措施,停止所有建筑的施工作业;主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禁止露天焚烧和烧烤;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停止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必需之外的一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生产活动。
济南限行期间违规上路罚款200不扣分
11月7-12日济南绕城高速以内单双号限行,期间对违反限行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依法罚款200元,不记分。该处罚措施同样适用于来济的外地号牌机动车,但公交、急救、消防、燃气、电力、邮政等保障社会民生的特种车辆,不在限行范围之内。
济南单双号限行已是第三次有市民打算拼车上班
自11月7日0时至12日24时,济南市实施单双号限行,违反限行规定将罚款200元不记分。这是近年来济南市第三次实施单双号限行,前两次分别是2009年全运会期间和2013年1月连续雾霾期间。
山东六市启动空气污染一级应急响应 实施单双号限行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环保部门了解到,为保障APEC期间空气质量,从11月6日起,山东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6市,将实施最高一级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同时,除济南将于7日开始实施单双号限行外,其余5市于今日开始限行。
济南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7日起单双号限行
为保障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明天起济南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应急减排措施。社会车辆自11月7日0时起实行单双号限行。
济南11月7日起单双号限行 范围:主城区绕城高速以内
大众网记者今天从济南市政府了解到,为保障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期间空气质量,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济南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4年11月7日0时至11月12日24时,对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最高级别应急减排范围扩至山东 六市启动单双号限行
8日至11日,北京地区将出现静稳天气极端不利气象条件,空气质量可能达到中度甚至重度污染水平。为此,从今天开始,天津市和河北唐山、衡水、沧州,以及山东济南等6市也将实施最高级别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编辑:张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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