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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公证处被当地政府指定为抵押登记机关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梓萱 孙艳红 2013-05-14 09:33:00
大众网聊城5月14日讯(通讯员 梓萱 孙艳红)为合理解决辖区内农户及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抵押担保行为,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发展。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指定财产抵押登记部门的通知》,指定阳谷县公证处为以下财产的抵押登记机关:
一、自然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机械设备、特种车辆等;
二、自然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非企业组织所有的形成规模的猪舍、鸡舍、牛舌、羊舍种植大棚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
三、自然人所有的位于乡镇驻地无房产证的商业用房;
四、通过合法手续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收益权;
五、小微企业自建的尚未取得房产证的厂房、办公室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固定资产;
六、企业的合法债权等。
文件的出台标志着聊城市公证行业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积极拓展公证领域方面获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阳谷县公证处在办理抵押登记业务方面取得新突破,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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