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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实施执法工作新流程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王倩   2014-06-27 14:39:00

关键词:自侦部门 法警队 预判 我院 办案

莘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在上半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实施了一套执法新流程,即:事前有预案,事中有配合,事后有总结。

  大众网聊城6月27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王红霞)莘县检察院法警大队在上半年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实施了一套执法新流程,即:事前有预案,事中有配合,事后有总结。

  事前:我院法警队在接到自侦部门用警申请表后,特别注意了解要接触人员及其家属的个性特点、心理动向、身体状况等情况,预判可能存在的风险,据此协同自侦部门制定适合个案特点的预案,做到万无一失。

  事中:在执行中由法警队一员向相关人员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安抚相关人员的情绪,其他成员密切关注相关人员的举动,相互配合以保证自身自身安全和执法顺利进行。

  事后:在每一次执行任务后,都及时地总结、分析、提炼,注重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做到"一案一总结 、一案一回顾",通过分析个中原因,找出不足,不断完善。

  通过执法新流程的顺利实施,使法警执法工作流程更加科学,执法内容更加具体,防范措施更加到位,有力保障了司法办案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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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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