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区县新闻 > 莘县

莘县:走党的群众路线 看红色文化长廊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周发利 葛景鹏 江保玉 刘黎辉   2013-10-16 08:56:00

关键词:群众路线;红色文化长廊

莘县是革命老区,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地方。如今这片红色浸润过的土地,已建成80公里的红色文化长廊,已被聊城市委确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场教学基地”, 最近又获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

    大众网聊城1016日讯(记者 周发利 实习生 葛景鹏 通讯员 江保玉 刘黎辉)莘县是革命老区,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地方。如今这片红色浸润过的土地,已建成80公里的红色文化长廊,已被聊城市委确定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现场教学基地”, 最近又获首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

从中央到地方,有近百个单位以及周边县市区的干部群众来莘县参观学习,参观人数多达10万人次。

目前聊城市政府、莘县市政府积极发扬红色革命精神,努力打造红色文化长廊。

鲁西第一支部纪念馆

位于古云镇徐庄村。

1929年—1933年,由于叛徒出卖,中共山东省委连续多次遭到敌人严重破坏,与党中央失去联系长达三年之久。1934年秋,中共党员、徐庄村人徐宾以教书为掩护,向本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发展党员,并建立了村党支部。1935年冬,中共河北省委代表、直鲁豫特委书记黎玉,在徐庄村蹲点,建立了农民游击队,发展穷人救国会,开展分粮吃大户斗争,震动了鲁西。1935年秋,山东省工委组织部长、济南乡师党支部书记赵健民听说古云徐庄一带有党的活动,两次骑自行车沿黄河大堤直驱500里,来到徐庄村寻找党的关系。他终于与黎玉见面,请求上级恢复重建山东省委,黎玉遂向北方局作了回报。193651日,在黎玉的主持下,中共山东省委在济南四里山(现在的英雄山),郑重宣布中共山东省委重新建立,黎玉任书记,赵健民任组织部长兼济南市委书记,林浩任宣传部长,并宣布了中央最新的路线方针政策。至此,中共山东省委重新成立,重新回到了党的怀抱。

20109月,中组部原部长、全国党建研究会会长张全景到徐庄村调研,称徐庄村是山东省委的恢复地,徐庄党支部是“鲁西第一支部”,他亲笔题写了“鲁西第一支部徐庄党支部”,并提议建馆纪念。

鲁西第一支部纪念馆按“一轴、三点、一湖”设计,于2012112日建成并投入使用,总投资1235万元。纪念馆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主展馆面积1200平方米,由主雕塑、第一党支部旧址、主展馆、广场、启明山和云兴湖组成,馆内展出实物200余件、图片1000余幅,很好地展现了徐庄村党支部在山东省党组织的恢复重建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冀鲁豫区党委旧址

位于大张家镇红庙村。

濮范观抗日中心区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鲁西地区军民抗击日军的钢铁堡垒,是联系鲁西、冀南、豫北各抗日根据地的桥梁,也是沟通华北与华中、太行与太岳的枢纽,后来由成为鲁西、冀鲁豫党政军机关的所在地,因而被誉为“红色濮范观”、“边区小延安”。1941年根据八路军总部与中共北方局的决定,于628日至75日在观城县红庙村(今属莘县大张家镇)召开高级干部会议,宣布于71日鲁西和冀鲁豫两区合并为冀鲁豫边区,从此,濮、范、观成为冀鲁豫中心区。19429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华中局书记刘少奇到达冀鲁豫中心区,曾住在红庙村指导革命斗争。194210月,黄敬担任冀鲁豫区党委书记。194311月,为适应华北敌后抗战的需要,中共中央决定建立冀鲁豫中央分局(统称平原分局),领导冀鲁豫、冀南两个区党委。

冀鲁豫区党委旧址修建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投资200万元,对冀鲁豫党委机关中心旧址进行整修,并建陈列展一处,陈列着刘少奇、黄敬、杨得志、杨勇等革命前辈战斗、工作、生活有关物品、图片。201210月一期工程完工。目前,二期主体工程完工,正在进行室内布展。

苏村阻击战纪念馆

位于张寨镇苏村东。

19411月上旬,潘溪渡战斗全歼日军一个中队。日军从济宁、菏泽、临清、河北大名出动,1000多人分6路企图包围扫荡鲁西军区和行署机关。为掩护军区、行署机关安全转移,117日特三营营长率两个连130多人进驻苏村,阻击敌人。面对80多辆汽车、6架飞机、10门大炮、十倍于己的顽敌,我八路军从清晨打到黄昏,接连打退敌人的4次进攻,击毙日军300余人,为边区机关和当地军民的安全转移赢得了时间。战斗结束后,阵亡的126名指战员合葬在苏村村东。

2011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对烈士墓地进行扩建,改建为莘县革命历史纪念馆暨苏村阻击战纪念馆。工程总投资800万元,占地30亩,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与201210月建成并对外开放。

马本斋纪念馆

位于张鲁回族镇。

马本斋(19011944),回族人民的优秀儿子,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冀中军区回民支队司令员,著名抗日英雄。从1937年至1944年,马本斋率领冀中回民支队与日伪军作战870多次,毛泽东同志称这支部队为“百战百胜的回民支队”。

1942年“五一”大扫荡后,马本斋奉命率回民支队转战冀鲁豫,9月中旬开始转战鲁西北,并将原来的3个大队改编为5个中队。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回民支队东征西讨,打掉了刘仙洲、文大可、齐子修部的嚣张气焰,巩固扩大了以朝北为中心的鲁西北抗日根据地。194310月,国民党降将孙良城率两万多人控制了我中心区西南侧濮阳与濮县的广大地区,对我根据地进行步步“蚕食”。马本斋提出来“牛刀子钻心”战术,率回民支队配合军区主力于11月在八公桥打了一场漂亮的歼灭战,时任冀鲁豫区党委书记的黄敬称赞他是“后起的天才军事家”。194427日,积劳成疾的马本斋在冀鲁豫后方医院不幸逝世,终年43岁。

马本斋纪念馆由大门、主雕塑、景观亭、主展馆、文化长廊及水系景观节点组成,总投资3200万元。纪念馆占地面积13288平方米,分上下两层,主馆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整体采用伊斯兰建筑风格,与回民镇的历史渊源相协调,庄严、肃穆、大方。目前,纪念馆正在加快建设,主体基本完工。

冀南区党委旧址

位于大王寨镇杨庄村。

1941年冬,冀南区抗日斗争形势严峻。经中共中央北方局批准,宋任穷率领冀南区党委、行署、军区部分后方机关,从河北陆续转移到现在的莘县大王寨镇杨庄村,领导冀南军民的革命斗争。19437月,中共中央北方局决定把原属冀鲁豫边区抗日根据地的鲁西北地区划归冀南区,作为冀南区党政机关的后方。宋任穷在此指挥了南宫、临清、莘县等一系列重大战役,严厉打击了日军的嚣张气焰。19445月,随着冀南区抗日斗争形势的好转,宋任穷率冀南区党政军机关转移到相邻的冠县。

冀南区党委旧址建设工程分三期进行,总投资960万元,占地120亩。一期投资300万元,对冀南区党委旧址、冀南区高干会议旧址、宋任穷生活和办公场所等进行修复。20121017日一期工程完工并举行落成典礼。二、三期工程将对兵工厂、冀南银行、后方医院、抗战地道等修复建设,配套设施也相应建好。

鲁西北烈士陵园

位于大王寨镇丈八村。

1944年抗日战争在鲁西北一带已取得实质上的胜利,全国抗战胜利已近在眼前。为永远纪念8年抗战中的阵亡将士,晋冀鲁豫边区冀南第一专署于年底做出了修建鲁西北烈士陵园的决定。陵园始建于1945年,1946年落成,占地 102亩,南北长740米,东西宽170米。陵园坐北朝南,主要有门楼、纪念塔、纪念室、烈士墓组成。门楼为古典式建筑,1957年重建。纪念塔高16米,四面八角,楼阁式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00平方米。第二层塔壁镶嵌着8面石碑,刻有当时冀鲁豫边区党、政、军领导人书写的碑文和抗战时期莘县、冠县、临清、馆陶等八个县936位烈士的英名,园内有25座烈士墓群。2012年,我县对陵园内外道路进行整修,对园内设施进行升级改造,20136月,市民政局又对陵园原展厅拆除重建,工程正在进行。鲁西北烈士陵园是鲁西北最大的陵园,也是冀南区建设最早的烈士陵园之一。

另外,莘县大地上还建有耿楼烈士陵园、西寺烈士陵园、马本斋烈士陵园、冀南区烈士陵园、刘邓大军强渡黄河准备会议陈列馆、冀鲁豫军区旧址、莘县军事文化公园、繁森广场、海迪广场和全国劳模曾广福事迹陈列馆等。在英雄的莘县大地上,值得我们永远铭记的红色往事还有很多,这些往事已经成为沉甸甸的历时,永远激励我们奋勇前进。

莘县地处无险可守的华北平原,面对武装到牙齿的日寇是如何取得抗战胜利的?其实答案并不复杂,那就是靠党的群众路线。正如宋任穷同志在其回忆录中这样写的那样:“我们在冀南开展平原游击战争,在那极端艰难困苦的斗争中,之所以能够坚持下来,并最后取得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贯彻了毛泽东教导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扎根于群众之中。”

2012725日,莘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成立。“老区建设促进会”核心目的是宣传老区精神,挖掘、整合、利用好红色资源,在这一点上,莘县做得很好。我们一定坚持走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完善鲁西红色文化长廊,将“艰苦奋斗、不怕牺牲,不屈不挠、意志坚定,一心向党、无私奉献”的鲁西精神发扬光大,把莘县建设得更加美丽。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