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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交警大队破获一性质恶劣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3-09-27 08:53:00

关键词:性质恶劣;交通肇事

    大众网聊城9月27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冯永华)近日,莘县交警大队破获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肇事逃逸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兹某(62岁,莘县柿子园乡柿子园村人)、霍某(56岁,莘县柿子园乡柿子园村人)。 

    经查,9161120,在省道临商路101KM+600M处,一位抱孩子的老人被一辆两轮助力摩托车撞倒。肇事后,助力摩托车停车将受伤的孩子抱走,后丢弃在距离现场数公里的路边草丛中驾车逃逸。案件发生后,交警一中队、事故科、朝城派出所、朝城刑警中队值班民警先后到达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察和现场走访。随后,从医院传来消息称,被撞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丢失孩子家属经过沿路寻找,在距离现场数公里处草丛中发现了孩子,并及时将伤势严重的孩子送到聊城一医院救治。 

    鉴于案情重大、性质恶劣,值班交警立即向大队领导进行了汇报。莘县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大队长李彤、政委张艳峰立即研究部署成立专案组,下达破案死命令要求专案组民警务必全力以赴,尽快破案。大队长李彤、政委张艳峰等领导同志,亲自到指挥中心调取所有的经过此路线的道路交通监控信息,即时进行分析研判。通过对18万张图片信息的分析梳理,很快获得了案件重大线索,并根据案件特点及线索做出周密部署,进行坐镇指挥,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张留江则带领朝城中队、事故科全体民警,全力以赴展开调查、走访。 

    经专案组参战民警大海捞针般的艰苦调查、走访,921,交警一中队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兹某、霍某(二人均为柿子园乡柿子园村人),并联合柿子园派出所,迅速将两人抓获。经询问,犯罪嫌疑人兹某、霍某对肇事经过供认不讳,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侦破,消除了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严惩。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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