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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检察院全程监督确保案件公开透明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长振 杨金坤   2014-08-18 16:14:00

关键词:同步录音录像 检委会 监督方式 监督工作 自侦部门

近年来,临清市检察院从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入手,积极创新监督机制, 2014年6月16日,该院检委会通过三次讨论、修改,《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终于面世。

  大众网8月18日讯(见习记者李长振 通讯员杨金坤)近年来,临清市检察院从强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入手,积极创新监督机制, 2014年6月16日,该院检委会通过三次讨论、修改,《临清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监督办法(试行)》终于面世。

  法界定了审查监督的重点是自侦部门办理的重大案件、群众反响较强烈的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审查监督工作实行同步监督和事后审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管中心作为监督的主体,应通过形式审查、现场审查监督、借助技术手段和外部力量审查、质询核实审查监督、比对审查等审查监督方式,对询问、讯问场所,询问、讯问主体,询问、讯问行为,权利义务告知,录制时间,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做等是否规范进行审查监督。

  每次审查监督结束后,纪检监察均应向检委会出具载明审查监督的时间、方式、过程及审查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对策的审查报告。

  日前,该院将组织一次同步录音录像审查监督,以此检验审查监督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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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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