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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买卖出生医学证明的两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长振 胥广宏 2014-08-18 15:30:00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高北、姜传举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案,经区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李高北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姜传举有期徒刑三年。
大众网聊城8月18日讯(见习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胥广宏)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高北、姜传举买卖出生医学证明案,经区法院依法审理,一审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被告人李高北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姜传举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高北与被告人姜传举通过网络、电话联系买卖出生医学证明。2013年7月20日,被告人李高北以每份930元的价格在河南省漯河市通过德邦物流公司顺风速运销售给被告人姜传举出生医学证明100份。
同年7月23日,被告人姜传举在聊城德邦物流公司提取该100份出生医学证明后,行至阳谷县郭屯收费站附近时被公安机关查获。涉案赃款93000元已被聊城市公安局没收。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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