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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个出租还抢劫 二百余元换徒刑二年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   2014-04-29 1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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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聊城429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金坤) 许某在乘坐出租车时,盗取车内现金235元,被司机发现后,当场持凶器相威胁,近日,经山东省临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河北省邢台市一农民许某,于2013722时许,乘坐车牌号为鲁P×××××的红色“雪铁龙”出租车,当行驶至坐落于临清市的聊地二院门口时,借口让出租车司机下车为其买东西之际,盗取车内现金235元,被陈某发现并抢回。许某害怕司机报警,意欲逃跑,遂持匕首威胁司机开车,司机趁被告人闫某不备,挣脱逃走,后报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持凶器相威胁,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近年来,屡屡有出租车司机被抢、被害事件发生,检察官提醒出租车司机,在晚上出车时注意安全,尽量带个同伴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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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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