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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全面延伸“阳光公诉”工程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金坤 2013-07-23 09:18:00
近年来,临清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阳光公诉”工程并全面延伸,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公诉部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大众网聊城7月23日讯(通讯员 杨金坤)近年来,临清市检察院公诉部门依法健全工作机制,积极打造“阳光公诉”工程并全面延伸,取得了较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建立权利告知制度,在告知权利时做到“三个注意”,即注意告知的全面性,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注意告知功能的多样性,降低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成本;注意告知的及时性,保障告知的诉讼权利及时到位。建立案件查询制度,除可以来人当面查询外,专门设置一部查询电话,向社会公布,方便诉讼参与人了解案件进展。建立阅卷制度,通过与法院、司法局联合发文,健全庭前证据开示制度,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建立专门接待制度,通过确定专人负责接待诉讼参与人阅卷及办理会见工作,设置了专门接待房间,在阅卷室设置了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方便诉讼参与人提出意见。健全回访制度,对未成年人、涉及亲朋邻里纠纷的轻微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后,不定期到被不起诉人的家庭和社区进行回访,在挽救被不起诉人的同时收集群众对案件处理的评价意见。
“阳光公诉”工程不仅仅拓展了社会的监督权也打出了自己的品牌、打出了自己的公诉能力、打出了自己的战斗力、打出了自己的成绩。公诉部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2011-2012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这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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