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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合管办积极组织退还重复参合参保人员个人缴款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冠霖 宋浩然 陈琴 邢艳辉   2013-07-20 17:57:00

关键词:临清市;合管办;退还;重复参合参保个人缴款

为从源头上夯实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员信息,杜绝重复参合参保,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3〕6号)要求,临清市财政局组织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信息进行了比对。


     大众网聊城7月20日讯(通讯员 冠霖  宋浩然 陈琴 邢艳辉) 为从源头上夯实有关社会保障制度参保人员信息,杜绝重复参合参保,根据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财政补助标准及资金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136号)要求,临清市财政局组织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信息进行了比对。
    2013年临清市原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人数为495955人,经过信息比对,新农合与城镇居民、职工医保重复参合参保共14763人,无信息人员1582人,两项合计16345人。清理纠正后,2013年的参合人数为479610人。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不让群众利益受损,将重参人员缴费退还个人,临清市合管办积极协同市财政局、16个镇、办事处,及时将16345人的个人缴费每人70元共计1144150元,从暂存财政专户的新农合基金中退还各镇、办事处财政所,并督导其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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