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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检察院“阳光教育基地”为未成年人带来法制阳光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王洪林 姜丽娜   2013-05-10 12:09:00

  大众网聊城5月10日讯(通讯员 王洪林 姜丽娜)来自临清市第三中学的200多名师生,日前,到临清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教育基地”参观,他们也成为该“阳光教育基地”的第一批受教育者。

  “阳光教育基地”是该院城区中心检察室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在校生打造的形成“知法、懂法、守法”良好法制观念的法制教育平台。基地占地300平方米,由预防青少年犯罪文化长廊和教育基地组成,教育基地配备投影仪、触摸屏宣传画和具有未成年人特色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灯箱,向该市辖区内两万多名学生讲解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未成年人典型案例和分析,并讲述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网吧、早恋、烟酒、吸毒等容易诱发犯罪的行为,以及造成犯罪带来的恶果,给未成年人带来直观震撼,使未成年人自发远离犯罪。同时,“阳光教育基地”还邀请本院公诉、侦查监督、预防、监所等部门负责未成年人犯罪的检察官现场与未成年人互动,用自己着手经办的身边真实案例向未成年人以案说法,并为学生答疑解惑。

  初次来到“阳光教育基地”的学生说,“以前都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的法律法规设计我们未成年人,通过这次参观学习,我了解到了,以后要多多学习,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也要避免这些展画上展示的陋习,严格要求自己,远离犯罪。”带队老师张老师表示,检察机关通过建立未成年人“阳光教育基地”这个法制教育品牌,与我们学校的道德与法制课程相结合,共同为未成年人筑起远离未成年人犯罪的堡垒。同时,“阳光教育基地”是由我们检察机关创办的,检察官亲自讲学,不论教育内容还是形式也更具专业性、实务化和多元化,更容易吸引学生眼球,被学生接受。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仅为中学生形成良好的法制观念补上重要一课,也为中国的法制建设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阳光教育基地”负责人该院城区中心检察室苏春雷主任表示,为切实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各项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犯罪预防帮教工作机制的顺利开展,该院紧紧依托“阳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与市教育局、市团委、市妇联联合会签了《关于在未成年人犯罪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建设工程中加强协作的实施意见》,与包括学校、社区在内的有关各方,定期联系,加强配合,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护体系,形成整体合力,将“阳光教育基地”打造成社会化帮教平台,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对接,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达到关心爱护未成年人,让未成年人能在法制的阳关下健康成长。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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