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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清市检察院与市法院联合出台《意见》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金坤   2013-05-10 12:00:00

  大众网聊城5月10日讯(通讯员 杨金坤)近日,临清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加强联系,创新相互监督机制,根据《人民检察院监察工作条例》和《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两院共同研究制定了《反腐倡廉暨预防职务犯罪监督工作意见》,为两院相互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

  制定《意见》的方针是检、法两院要加强重大敏感案件的协调和配合,加强对两院干警参加审判活动、办案、日常生活等全方位的相互监督。对涉及重大民生、群体利益等社会关注的案件,应加强沟通,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确保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意见》规定,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一起办案、出庭、协调工作及日常接触中,具有互相监督的职责,发现干警中有接受当事人吃请、打探泄露案情、不按规定出庭、对上诉群众态度生硬推诿、工作时间饮酒、违规处理涉案款物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共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两院分别根据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意见》规定,建立检法两院纪检监察部门相互通报机制,规定两院纪检监察部门在接到反映干警涉嫌违纪违规的情况时,若属本院干警违纪违规的应及时调查处理,若属对方干警违纪违规的则应及时通知对方纪检监察部门,由对方单位进行处理;《意见》规定,双方对重大、敏感案件要相互派员监督,法院在进行重大、敏感案件的审判、执行或委托评估、拍卖等司法行为中,可适时邀请检察院派员监督;检察院在研究处理重大、敏感案件过程中,可适时邀请法院派员列席,了解工作情况;检、法两院纪检监察部门对两院执法人员在行使审判权、执行权、侦查权、公诉权等过程中的行为实施监督。

  检、法两院为《意见》顺利贯彻落实成立了领导小组,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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