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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检察院建议设置开发区基层司法所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兆峰 李军 王倩   2013-10-31 16:38:00

关键词:检察院;建议;基层司法所

经高唐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书,日前,该县司法局向该院回复,同意近期设立开发区司法所,安排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大众网聊城10月31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杨兆峰 李军)经高唐县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书,日前,该县司法局向该院回复,同意近期设立开发区司法所,安排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第三条规定: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高唐县检察院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过程时,发现开发区没有设立司法所,也没有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工作。

    社区矫正人员无档案、无监管、无措施、无帮教,造成民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容易产生又犯罪发生,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埋下隐患。10月24日,该院派驻开发区检察室向检察长贾金坤汇报后,向县司法局提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了设立开发区司法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议县司法局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设立开发区司法所,并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县司法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与开发区党委政府联系,并达成共识,近期将设立开发区司法所。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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