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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清平检察室打造“为民检察”一网通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兆峰 冯鑫 2013-07-03 16:17:00
6月11日,检察信息员向派驻清平检察室反映,群众对镇政府发放低保问题意见较大,有的村民生活较富裕还享受低保待遇,而真正困难群众却被拒之门外。派驻清平检察室根据调查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书,镇党委政府根据《检察建议书》开展了为期15天的重新审查低保对象活动。
大众网聊城7月2日讯(通讯员 杨兆峰 冯鑫)7月1日,在高唐县检察院派驻清平检察室,副主任冯鑫拿出一张表格给笔者介绍说:“今年六月份以来,派驻清平检察室对辖区内清平镇、赵寨子镇所有社区、农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将2个镇列分一级网格,13个社区列为二级网格,112个自然村列分三级网格,并从每个社区中选聘1名社检察联络员,从每个自然村选聘1名社检察信息员,他们是派驻检察室在这社区农村的代言人,宣传检察职能,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等,让辖区8万名群众感觉到身边就有检察官,门口就是检察院。
笔者在表格中看到,在三级网格内分别注明了检察员、协检员、联络员、信息员的姓名、职责、住址、联系方式等,形成了纵向到村、横向到边,将辖区8万名群众,112个村庄全部容纳在网络内。
据了解,派驻清平检察室管辖清平镇、赵寨子镇,有张庙等13个社区、112个村庄,以及大大小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地域面积广、自然村分布不均匀,由于远离县城,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不畅通,社会矛盾隐患多;由于受检察编制制约,派驻清平检察室只5名干警,与两个镇政府协调争取协检员4名,远远不能满足“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接地气、护民生、化民怨”的要求。为此,派驻清平检察室不等不靠,创新工作举措,探索检察工作对接“乡镇一级网络、社区二级网格、村庄三级网格”网格化管理体系,推动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工作水平,取得良好效果。
“派驻清平检察室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联系沟通,畅通了诉求渠道,化解了矛盾纠纷,规范了行政行为,理顺了干群众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6月中旬,清平镇政府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重新审查低保对象活动,其活动的源头就是检察信息员向检察室反映‘群众对低保金发放问题意见较大’的信息后,检察室干警经过座谈了解后,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后发起的。”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兼清平检察室主任金立强说。
6月11日,检察信息员向派驻清平检察室反映,群众对镇政府发放低保问题意见较大,有的村民生活较富裕还享受低保待遇,而真正困难群众却被拒之门外。于是派驻清平检察室深入部分农村进行调查摸排,与村干部和群众座谈,了解到镇政府没有根据国家政策对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政策实行动态管理,而是根据前几年审查数据进行发放低保金,导致部分群众因疾病或家庭变故致生活困难的却享受不到国家低保政策,而这种情况在全镇普遍存在。派驻清平检察室根据调查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书,镇党委政府根据《检察建议书》开展了为期15天的重新审查低保对象活动。活动中共清查出不符合国家低保政策的人员352名,并将936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审查对象。
“我们镇领导也经常深入农村调研,听取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意见,可能群众碍于同村情面,没有向我们反映低保发放问题,这次多感谢检察室实行‘网格化’管理,及时发现了这起社会矛盾隐患,促使镇政府开展了重新审查低保对象活动,今后清平镇将对低保发放等实行‘年审查’制度,保证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清平镇一名政府负责人说。
据悉:为使派驻检察“网格化”管理做到有章可偱,高唐县检察院要求选聘检察联络员、检察信息员必须具备政治素质高、具备法律知识、作风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热爱检察工作等条件,由村、镇层层推荐,经检察室严格把关后聘用,试用期一年,该院还制定了《高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员、信息员工作制度》、《工作规则》和《考评办法》,明确了联络员、信息员负责搜集危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项,群众急须反映的问题、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情况等,帮助检察机关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矛盾排查等,完善了派驻检察室与联络员、信息员联系方式,着力打造检察机关的“千里眼”和“顺风耳”。
笔者在清平检察室《为民办实事》登记资料上看到,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推动下,检察室办理的一件件小事、实事、好事,凝聚了人民群众的信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在1个月时间内,清平检察室已通过“网格化”监督手段,协同有关部门排查出各类问题6个,化解矛盾纠纷2起,全部解决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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