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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人民政府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梓萱 李慧 2013-06-13 11:07:00
大众网聊城6月13日讯(通讯员 梓萱 李慧)2013年6月6日,高唐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高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的意见》(高政字[2013]34号)。该意见分为三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加强公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有效发挥公证的独特作用。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发区、各镇(街)和各单位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重大事项;
(二)开发区、各镇(街)和各单位应鼓励、引导相关当事人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的公证事项;
(三)为进一步缓解"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担保难问题,拓宽贷款担保范围和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司法部《公证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办法》的规定,重点明确了县公证处为抵押财产的登记机关。
三、进一步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改善执业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
该意见的出台,为高唐县公证机构进一步拓宽公证服务领域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提高了对公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公证处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更完善的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为公证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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