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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的检察院群众得实惠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兆峰   2013-05-24 18:25:00

  大众网聊城5月24日讯(通讯员 杨兆峰)走进2012年度山东省检察院 “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高唐县检察院派驻姜店检察室,有一股浓郁的乡村气息,这里不仅有菜园、果园,而且在民生检察服务大厅的记录资料看,也有一串串一心为民办实事,化解矛盾解忧愁真人实例。

  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接地气、出实招、护民生,去年10月份,高唐县检察院在姜店镇驻地建立了规范化检察室,选派了3名检察业务骨干和农村工作经验丰富的干警到派驻检察室工作,制定了《派驻检察室工作职责》等多项工作规范,探讨实行了“12111”工作机制,强化镇乡党委政府内设机构以及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其他基层站所等联系协调,落实了《高唐县检察院内设机构与派驻检察室业务对接机制》,强化了“检察一体化”运行,把检察院搬到了群众“家门口”。

  与派驻在基层执法部门召开联席会议7次,参与执法活动监督4次,为乡镇基层干部上职务犯罪预防讲座6次,排职务犯罪线索5起,发放便民服务卡、便民联系卡800余张,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记录《民情日记》64篇,为民办事实36件。

  几个月来,派驻姜店检察室不断创新工作,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化民怨、解民忧,围绕农村民生法制建设、国家惠农政策的落实、惠农资金的发放等方面做出凡不业绩。“姜店检察室的设立,让群众多了一个疏解矛盾的出口和平台,多了一个关注和服务民生的载体,促进了社会稳定。”姜店镇一名工作人员说。

  解民忧,帮助困难群众办低保

  “张检察官,太感谢你!我儿子已经领取了每月近百元的低保金,我和儿子今后生活有指望了,你真是我家的大恩人。”4月2日上午,高唐县姜店乡的鲁大妈满脸笑容地走进姜店检察室,对张存刚主任说。

  姜店乡的鲁大妈早年丧偶,独自抚养有智障一级的儿子多年,生活来源只有承包责任田微博收入,住房极其简陋,伙食极其简单,还要为智障儿子治病。

  今年3月份,高唐县检察院派驻姜店检察室干警在开展“五进两服务”过程中,了解到鲁大妈一家情况后,张存刚主任认为:鲁大妈这样困难家庭没有取得低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怎么能够体现?便急忙与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系,核对鲁大妈一家生产生活情况,又急忙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民政部门,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鲁大妈的儿子符合办理低保条件,并在较短时间内办理低保相关手续。

  为民办实事的例子还很多,如:给孩子请检察官给拿主意,孩子探视权找检察官帮忙,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请检察官帮助贷款等。“很多事情尽管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但群众出于对我们的信任,选择到到派驻检察室,我们就要对他负责,热情接待,听取诉求,尽我们最大的努力把事情办好,”派驻姜店检察室主任张存刚表示。“民心重如山,老百姓的事情永远大于天。只有依法把老百姓的闹心事处理好了,把乡亲们的怨气解开了,才能真正架起检民连心桥,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该院检察长贾金坤说。

  检察官介入,河道挖掘工程节约资金约5万余元

  4月3日,于庄村挖掘4条河土方工程进行竞争性投标,和以往不同的是,这次招投标由派驻检察室全程监督。在招标前,检察室干警对工程做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对竞标公司、招投标程序和材料进行了认真、细致审核,并邀请县检察院预防局对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工程有关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后确定了4家竞标公司参与竞标。在竞标过程中,检察室干警按照《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并对开标、评标等过程进行了全面细心地现场全程监督,避免了“暗箱操作”,确保开标、评标公正、公平、正当竞争,最后高唐县一施工公司以最低价中标。

  据悉:于庄村挖掘4条河的土方工程,工程量8万余方,在检察室全程监督下,经过招投标,每土方工程造价降低0.7元左右,仅此一项节约资金约5万余元。

  此外,派驻检察室还组织镇村干部到检察室接受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旁听法庭庭审,监督社区矫正,走访群众对镇村干部和基层执法部门廉洁公正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等。“基层执法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我们要充分发挥派驻检察室扎根基层接地气、聚民气,熟悉基层情况和方便联系群众的便利条件,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开展各项执法监督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做到社会问题不失察,热点事件不缺位。” 该院检察长贾金坤的话掷地有声。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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