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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强好胜耍威风 寻衅滋事进牢房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杨兆峰 王娇娃   2013-05-22 16:18:00

    大众网聊城5月22日讯(通讯员 杨兆峰 王娇娃)朋友之间喝酒谈心,能够交流感情,化解心怨,了解世情,增强知识,而高唐县的孙海(化名)、王文(化名)因年轻气盛、争强好胜,无事生非,借“酒气”在酒店大打出手,破坏了公共秩序。日前,高唐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孙海、王文批准逮捕。

    孙海在生活中争强好胜、无事生非方面曾有“辉煌”的历史,2009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2012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孙海、王文与朋友小王在一起喝酒,吹捧自己的 “能耐”,小王吹捧自己哥哥有“能耐”, 孙海要小王打电话让他哥哥来“较量”,因酒后气盛,两人相互谩骂至大打出手,王文也前来“助阵”帮助打小王,孙海用酒瓶砸到了小王头上,鲜血直流,后经法医鉴定属轻伤。事后,孙海没有一丝愧疚,也没有一点悔改之意。今年1月底的一天晚上,孙海、王文去KTV唱歌,在走出房间时看到一男子李光(化名)觉得很眼熟,便上前询问,确定与李光不认识后各自走开,这时孙海觉得旁边有人骂自己,回到房间后将“挨骂”一事告诉了王文,两人合计绝不能“受气”决定揍他,孙海便找了一根棒球棍两人先后到了李光房间找“骂人”的人,由于无法确定对象,见人便打,于是双方对打斗起来,因对方人多怕吃亏孙海慌忙之中找到一把砍刀乱砍,致李光等两人受伤,经法医鉴定李光属轻伤,另一人属轻微伤。

    高唐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海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与王文两次在公共场所逞强好胜,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伤害无辜,破坏公共秩序,其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经逮捕必要性审查,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孙海、王文。

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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