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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检院应对简易程序出庭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周法力 杨兆峰   2013-03-26 18:11:00

  大众网聊城3月26日讯(记者 周法力 通讯员 杨兆峰)修改后刑诉法增加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的新规定。今年以来,高唐县检察院组织公诉干警在学懂弄通规定要求的基础上,以解决对自身工作挑战最大的问题为突破口,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有序开展简易程序全部出庭准备工作。截止目前,该院已出庭公诉简易程序案件12件17人,平均每起案件审理时间为10分钟。

  严审细查,确保简易程序案件质量。该院加大了对侦查机关指导监督力度,对多发性犯罪的证据规格加以明确,把公诉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做到经常化、具体化、合理化,避免了人为地使简单案件增加诉讼成本、拖延侦查时间等情形发生。 

  加强沟通,构建公诉、审判环节的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座谈会等形式,使检、法双方在集中起诉、集中审理等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  

  完善机制,探索并形成有效的案件审查出庭制度。一是建立符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二是加强对量刑情节的审查和认定。  

  提高效率,实现庭审过程的的短平快。在充分保障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充分体现“简易”特点。公诉人在宣读起诉书时,仅对犯罪事实和起诉的罪状罪名进行宣读,发表公诉意见时,做到简明扼要,观点清晰,发表量刑意见合理准确,以进一步提高庭审效率。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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