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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社区矫正局纠正一起矫正错案

来源:大众网   作者:王倩   2015-01-27 11:48:00

关键词:刑事执行 社区矫正 执行通知书 法院 刑期

1月9日上午,东阿县社区矫正局收到某县法院寄来的更正后的执行通知书。1月7日,东阿县社区矫正局收到某县法院寄来的本县王某的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法律文书。

  大众网聊城1月27日讯(记者 王倩 通讯员 付吉平)1月9日上午,东阿县社区矫正局收到某县法院寄来的更正后的执行通知书。至此,东阿社区矫正局纠正了一起错误计算执行刑期的刑事执行案件。

  1月7日,东阿县社区矫正局收到某县法院寄来的本县王某的起诉书、刑事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法律文书。经仔细审查发现,判决书是2014年12月22日印发,判决结果是: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执行通知书载明缓刑考验期间:自2014年1月4日起至2017年1月3日止。根据判决书判断,考验期出现错误,考验期应当是自2015年1月4日起至2018年1月3日止,执行期限少计算一年。县社区矫正局立即与某县法院联系,指出错误,某县法院承认错误,随即更正,于1月9日寄来正确的执行通知书。

  东阿县社区矫正局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了一起错误计算执行刑期的刑事执行案件,为推动县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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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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