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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燃煤电厂全部执行排污“新国标”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军 2013-03-07 09:09:00
3月4日,山东省聊城市召开燃煤电厂贯彻实施新标准及加强环境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标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3月1日起,聊城燃煤电厂全部提前执行国家《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烟尘浓度不得高于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煤粉锅炉氮氧化物100 mg/m3,循环流化床锅炉氮氧化物200mg/m3。
将2013年作为环保工程建设年,对超标排污行为严加惩处,加大监管力度。对不积极上马治污设施、屡次严重超标排污的企业,加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要求企业抓好厂区环境卫生。存放煤炭、灰渣、砂石、灰土等散状物料的堆场,要建设固定的围挡或防尘网,并采取自动喷淋降尘措施。上煤、除灰等环节要密闭,进出车辆要清洗。运输灰渣的车辆要实行密闭措施,没有密闭的车辆不得驶出厂门,防止道路遗撒。(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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