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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脑不包修 消协调解化纠纷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长振   2015-05-11 16:28:00

关键词:莘县 usb接口 举证责任 耐用商品 装饰装修

近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的新电脑出现问题即不予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最终为消费者解决了矛盾,电脑得以免费修好。

  大众网聊城5月11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张连福 王华)近日,莘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因购买的新电脑出现问题即不予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最终为消费者解决了矛盾,电脑得以免费修好。

  莘县城区的消费者尤某在莘县某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脑,初次使用电脑的一个usb接口时,发现无法使用,另一个usb接口可以使用,于是消费者联系了经营者的售后服务电话,经营者即派人来维修。但是维修人员却告知属于人为损坏,不予包修。这让消费者非常困惑,自己只是把u盘正确的插入了一下,并没有任何损坏行为,怎么会是人为损坏呢?但是维修人员坚持认为是人为损坏,并告知如若修好,需交151元的维修费,消费者感觉不解,多次与经营者交涉,要求告知人为的原因,但始终没有结果,为讨一个明白说法,消费者尤某于2015年1月28日投诉到莘县消费者协会,要求经营者给予合理解释,并修好电脑。

  莘县消费者协会立即与商场进行了联系,确认消费者所述事实,并催促经营者出具维修鉴定报告,告知其根据相关法律,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销售者应当承担消费者的包修责任和义务。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积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为消费者免费修好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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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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