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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多举措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乐涛   2015-04-28 16:08:00

关键词:条例 案卷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行政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主体

即将实施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了十大制度,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张玉录表示,将多措并举,促进《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

  大众网聊城4月28日讯(记者 李乐涛)即将实施的《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了十大制度,聊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法制办主任张玉录表示,将多措并举,促进《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

  张玉录说,《条例》所规定的十大制度实际是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的十项基本措施,这些措施基本上涵盖了对行政执法行为从事前、事中,到事后的完整监督链条,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为事前监督措施;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执法裁量基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为事中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为事后监督。

  张玉录说,实际上大部分监督措施,聊城市已经实施,有的甚至实施了很多年。如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资格认证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都已经实施多年,相应的制度规范也都建立起来,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张玉录举例说,比如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从2008年就已经实施,全市目前13000多个执法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核后,正在持证上岗;2014年,根据省办要求,聊城市将不符合持证资格或逾期未年检的3000多个执法人员给予注销,清理了执法队伍。

  此外,案卷评查制度也是年年进行,对市直部门的执法案卷,从包括立案、调查取证、证据采集、事实认定、执法程序、审批程序、法律依据的引用、法律文书的送达、乃至立卷归档等方面,逐一审查。对发现的问题给予逐卷反馈,有力地提高了执法水平。去年,聊城市还开展了"十佳案卷"评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

  张玉录表示,《条例》中规定的新制度,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裁决制度等,聊城市将根据省办的工作安排和聊城市的工作实际,逐步建立其相应的实施规范;已经建立制度的,再做进一步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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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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