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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中院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长振   2015-04-28 11:25:00

关键词:立案 当事人诉权 司法改革 起诉状 实质审查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大众网聊城4月28日讯(记者 李长振 通讯员 王希玉) 近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应对措施,确保今年5月1日起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

  该院作为全省司法改革试点单位,提出将前期司法改革调研成果有效转化为应对立案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将立案登记制改革与其他四项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积极做好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应对工作。将切实加强对立案登记制实施情况的执纪监督,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等行为坚决进行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同时积极抓好立案阶段便民诉讼服务。认真梳理和改进与立案登记制不相适应的制度、设施和程序等内容,为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打下良好基础。

  何为立案登记制?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2015年4月1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举行第十一次会议,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

  将立案审查制改为立案登记制度是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对于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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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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