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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家环境违法企业生产设备被查封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李军   2015-02-10 13:30:00

关键词:环境违法 查封 环保部门 生产运行 电镀废水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聊城共发现七家环境违法企业,环保部门已经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移交公安机关。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5.67吨,环保部门对其生产运行设备进行查封;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实施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

  本报聊城2月9日讯(记者 李军)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聊城共发现七家环境违法企业,环保部门已经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移交公安机关。 

  其中东阿县刘集镇王庄村窑厂,露天焚烧物主要为电线碎段及其他颗粒状电子垃圾,约有130吨移交公安机关。兴隆屯电镀厂属土小企业,电镀废水未处理外排,环保部门对其生产运行设备进行查封并移交公安机关。乐平镇蔡占元砂石料场、乐平镇贾运河砂石料场、乐平镇茌东桥砂石料场、乐平镇汇通建材有限公场等四家企业,堆场防扬尘措施不完善,造成周围环境扬尘污染。环保部门依对其生产运行设备和施工电盘进行查封;对单位实施停业整治。茌平华昊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5.67吨,环保部门对其生产运行设备进行查封;对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实施行政处罚;移交公安机关。 

  据了解,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查封、扣押的权利,违法排污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行为,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以对造成污染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通过行使查封、扣押权,使环保部门能在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采取控制污染的有力措施,防止污染蔓延。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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