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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家庭准入标准调整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谢晓丽   2014-06-03 14:00:00

关键词:困难家庭 人均可支配收入 调整 廉租住房 经济适用房

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聊城市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房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7000元。

  本报聊城6月2日讯(记者 谢晓丽) 2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委了解到,结合市城区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经研究决定,对今年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进行调整,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6000元,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均年收入低于19000元,调整后,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
  本次调整根据聊城市城区201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后,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即16000元以下(含16000元)。公共租赁房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013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19000元以下(含19000元)。此前,聊城市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2000元,申请公共租赁房标准为人均低于(含)17000元。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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