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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一市场商铺被要求预付电费高达16820元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李乐涛   2013-12-05 20:34:00

关键词:商铺;预付费;高达;16820元

近日,柳园南路亚大小区的临街商户接到开发商通知,称供电公司要求一楼商户预交16820元电费,其它楼层的住户则需要预付780元电费。“我虽然开的是商铺,但卖的是厨具,平时基本上只是照明用电,一年也就用1000元左右。现在突然让我们交16820元,够我用十年的了。这样的做法我觉得不合理,也无法接受。”一位告诉大众网记者。而接到通知的其他住户,对供电公司这样的要求也颇有质疑。

    大众网聊城125日讯(见习记者 李乐涛)近日,柳园南路亚大小区的临街商户接到开发商通知,称供电公司要求一楼商户预交16820元电费,其它楼层的住户则需要预付780元电费。“我虽然开的是商铺,但卖的是厨具,平时基本上只是照明用电,一年也就用1000元左右。现在突然让我们交16820元,够我用十年的了。这样的做法我觉得不合理,也无法接受。”一位商户告诉大众网记者。而接到通知的其他住户,对供电公司这样的要求也颇有质疑。

    “其实聊城的电费一直都是预付费的,只是每户预存的电费由自己来定,只要不欠费就可以了。像现在这样,一下让拿出这么多钱来用作预存电费,还是第一次碰到。”大众网记者了解到,此处一楼在用的商铺大概有七八户,几乎所有人都对供电公司的这种做法持否定态度。125日,大众网记者试图采访亚大小区的开发商,但始终无法取得联系。

    随后,大众网记者联系了聊城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的确存在让用户预付电费一事,聊城市政府相关部门也曾出台过相关文件。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这里提到的“相关文件”,是2012816日聊城市经信委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实施付费购电工作的通知》。

    据了解,为规避电费回收风险,加强电费回收管控,聊城供电公司积极推广“先付费、后用电”的预付费模式。但由于缺乏政策支持,部分客户考虑自身利益,拒绝签署预付费和分次结算协议,付费购电工作推行阻力巨大。为此,聊城供电公司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联系,阐明预付电费用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最终赢得政府支持。后来,聊城市经信委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实施付费购电工作的通知》(聊经信发【2012151号)文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付费购电工作。这是山东省内由政府部门出台的第一个预付费政策支持性文件。《通知》中要求,供电企业应根据电力用户的用电类别、负荷大小、用电特性等具体情况,采取预交电费、分次结算、装设费控智能电能表等方式向电力用户计收电费。

    据了解,供电企业对于不具备安装费控智能电能表实现付费购电的电力用户,以及季节性、临时性用电、非产权人员或部门承包性用电,可以与电力用户提前签订付费售电协议,采取足额预付电费的方式计收电费。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称,不同的电力用户有不同的计费方法,而根据此计费方法,亚大小区商户的预存电费金额就应该是16820元。

初审编辑:张元亮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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