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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日实施 聊城将加大宣传力度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王倩   2013-06-30 22:34:00

关键词:老年法;聊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人;认真学习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明日正式实施,新老年法将不少原本道德层面的问题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据聊城市老龄委王主任介绍,老龄化城市是指65岁以上人口占城市人口总数7%以上,或者60岁以上人口占城市人口10%以上,14岁以下人口占城市人口的30%以下,年龄中位数为30岁以上的人口类型的城市。

  大众网聊城6月30日讯(记者 王倩 )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于明日正式实施,新老年法将不少原本道德层面的问题上升到了法律的层面。如,修订草案第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记者从聊城市老龄委获悉,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即将实施之际,老龄化日益严重的聊城市将进一步加大老年法宣传力度,增强老年人自我维权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度。

  据聊城市老龄委王主任介绍,老龄化城市是指65岁以上人口占城市人口总数7%以上,或者60岁以上人口占城市人口10%以上,14岁以下人口占城市人口的30%以下,年龄中位数为30岁以上的人口类型的城市。目前聊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的数量有90余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4.96%,属于典型的老龄化城市。

  据了解,面对聊城市老龄化比较严重的情况,聊城市曾在老年人工作中开创性的多次制定全国领先的政策。为了更好的开展聊城市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从1998年开始,聊城市三次制定修改了"优待老年人规定"。2006年聊城市减免了70岁以上(含70岁)的老年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当时,全国只有聊城市能够做到这一点,后来这一经验在全国进行了推广。

  同时,为认真学习老年法、宣传贯彻老年法,聊城市将6月6日确定为全市老龄法规集中宣传日。在"九九"老人节前,聊城市还将举办全市老年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努力使该法家喻户晓,让更多的老人了解到自己的权利,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同时也让更多的年轻人能够更加关注老年人,了解老年人的需求,为老年人提供更多关爱。

初审编辑:李鸿杰
责任编辑:张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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