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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警方严打假冒伪劣食品犯罪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王倩 蒋鲁军 2013-06-20 14:39:00
大众网聊城6月20日讯(见习记者 王倩 通讯员 蒋鲁军)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针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新形势新特点,聊城市公安局以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犯罪作为重点,全力保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记者日前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了解到,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捣毁窝点8处,涉及冒牌伪劣羊肉卷、冻鸡、猪肉、白酒、矿泉水、饮料、奶制品、膨化食品、保健品等产品。
主动出击,深挖细察 确保食品安全不留死角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中,聊城公安机关积极会同行政执法部门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及食品生产企业特别是小生产作坊开展细致排查,挥重拳严打食品安全犯罪。
今年5月11日,莘县公安局民警通过排查发现,在该县张寨镇一小学内,有人偷偷生产“果粒橙”、“雪碧”、“可口可乐”等驰名商标饮料。遂果断采取行动,将该窝点端掉。当场缴获假冒可口可乐1656瓶、雪碧162瓶及半成品一大宗。经查,犯罪嫌疑人沈某自2012年以来,租赁村小学闲置房屋,购进灌装机、封口机、打包机等设备,生产制造瓶装饮料制品并假冒“可口可乐”、“雪碧”“果粒橙”等驰名商标进行销售。
5月24日,高唐县公安局通过走访获取重要线索,一举捣毁一个假冒他人商标生产、销售膨化食品的黑窝点。当场查封假冒广东、北京、黑龙江、济南等地商标的假冒膨化食品三百余箱及其坯料10余吨。
同时,广大民警深入社区、村庄大力开展宣传工作,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犯罪线索,从而破获一批危害食品安全的重要案件。2月20日,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成功端掉一非法生产冒牌奶制品窝点。该窝点隐藏在挂着眼镜店招牌的店铺内,民警现场查封生产设备和柠檬酸、香精、复配增稠乳化剂等原料,并查缴成品六仁核桃露、原装植物核桃饮料、黑牛奶、红枣枸杞养生奶等假冒品牌的劣质饮料2900余箱。
5月8日,莘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群众举报,称莘亭镇某村孙某冒用他人注册商标在其家中生产冻鸡。该大队立即联合工商部门对孙某家中进行搜查,查获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清思斋牌”冻鸡2000余箱,金建牌冻鸡1000箱。
完善协作,合力打防,多部门联勤联动提升打防效能
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效能,聊城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刑事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这一平台,健全完善与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加快检测鉴定,从而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紧密衔接。
5月24日,高唐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侦查发现鱼邱湖办事处某饮料食品厂生产的杏仁露存在内外产品标注不符,核桃花生露未标明实际产地。立即向工商部门进行了线索移交,查扣不符合标注的杏仁露480箱,核桃花生露704箱,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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