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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检院反渎局立查渎职案件

来源:大众网聊城   作者:周法利 杨兆峰 赵传顺   2013-03-25 09:15:00

  大众网聊城3月25讯(记者 周法利 通讯员 杨兆峰 赵传顺)高唐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反渎局长王东涛组织全体反渎干警重新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司法解释共十条,明确规定:致人死亡就应定罪,谎报瞒报加重处罚;渎职并受贿,应当数罪并罚;以集体研究形式渎职,依法追究负有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渎职罪主体涵盖依法或受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严惩处食品药品领域渎职。

  会上,反渎干警结合前期学习情况和刑诉法实施,畅谈了学习体会,并围绕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摸排、犯罪主体认定、立案标准、侦查措施、办案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该院党组副书记兼反渎局长王东涛总结了反渎干警发言讨论,他要求全体反渎局干警要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该司法解释精神, 积极探索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中侦查方式、方法的相互衔接,不断提高办理渎职犯罪案件的质量和水平,坚决查处一批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切实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再上新台阶。

  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了该院反渎干警的思想,增强了勇气和动力,坚定了信心和决心,为今年该院反渎工作上新台阶打下了基础。

  近年来,该院不断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坚持早安排、早部署,积极主动摸排件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近三年来,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件14人,其中1人被判处3年零6个有期徒刑,取得了较好效果。

  

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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