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635-8800121转601

投稿信箱:dzwlcjzz@126.com

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联创节能存货数据成糊涂账 私自转移募集资金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2013-05-14 07:59:00

  [提要]日前,山东证监局下达对联创节能的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令联创节能存在的存货管理账实不相符、转移IPO募集资金等各种违规问题得以曝光。
[联创节能被指四宗罪][否认财务造假][证券3.15专题]

联创节能存货数据成糊涂账私自转移募集资金

  山东证监局检查发现联创节能在规范运作、存货管理、财务核算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并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图片来自联创节能官网) 

  中新网5月14日电 (证券频道 程春雨)上市未满一年,官网显示为AAA信用企业的联创节能1月份曾被质疑财务造假,但公司随即进行了否认。日前,山东证监局下达对联创节能的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令其内部存在的存货管理账实不相符、转移IPO募集资金等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得以曝光。

  据深交所消息,联创节能(300343)5月13日午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3年 5 月 11 日收到山东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认为联创节能在规范运作、存货管理、财务核算及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并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根据公告,山东证监局于2013年3月5日至3月8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联创节能违反了《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联创节能称,将立即组织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并出具整改报告及时进行公告。5月13日收报58.49元,跌1.25%,股价三连阴。

  董事会人数长期不符规定 会议记录当“儿戏”

  据山东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山东联创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内容显示,联创节能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司章程》中关于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的表述有误。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五日前”,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将其表述为“会议召开前五日”。

  二是,董事会人员人数长期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公司一名董事于2012年8月份辞职,截止检查日,公司尚未补选,导致董事会成员实际人数为8人,长期不符合《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有9名董事组成”的规定,违反了《公司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三是,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不规范。一是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未记载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律师、计票人姓名以及股东发言要点,且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未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二是董事会会议记录缺少董事发言要点,不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存货管理混乱 财务数据无法与仓库核对

  公告显示,联创节能在存货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与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存货管理账实相符、内部控制健全有效的自评结论不符,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仓储记录与财务记录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出入库单编号不连续,产成品出库单与原材料入库单编号均不连续,甚至存在重号现象,且保管混乱。相关财务入账单据打包散乱存放,难以保证存货收发管理的规范性和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公司2012年财务留存出入库单与仓库留存出入库单(仓库存根联)核对不一致。

  二是,未设立仓库保管台账,存货记录不完善。公司产品发货明细由销售部门统计,仓储部门未设立仓库保管台账,未对存货入库、出库及库存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无法反映存货收发存的实时状况。

  三是,账实难以核对,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财务部门未按照仓库管理的原材料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且主要原材料品种串号现象严重,财务数据无法与仓库核对,成本核算也难以反映各种原材料的价格差异,无法保证成本结转及存货余额的准确性。

徐璐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