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老旧小区整治:70%以上业主同意可列入整治提升计划
来源:聊城新闻网 作者:刘亚杰 2015-07-30 10:10:00
坚持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基层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把整治提升工作、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内容纳入政府对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
27日聊城晚报记者从聊城市住建局了解到,《聊城市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下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的开展。
2015年完成整治提升100个小区
3年内提升老旧小区200个
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以提升城市宜居水平,改善群众居住质量为目标,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脏、乱、差”问题,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整治提升后的小区达到“六有”标准,即有基本的基础设施、有基本的公共服务设施、有基本的安防设施、有业主自治组织、有物业管理单位、有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在3年内,整治提升老旧小区200个,2015年完成整治提升100个小区。
其中,列入整治提升范围的小区需在2000年12月31日前交付,物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老化现象严重,缺乏物业管理条件,且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居住小区和房改房。及近年群众意见突出,反映强烈的小区,经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认定后,也可列入整治提升范围。
先整治提升危旧房屋和群众最迫切、意见最统一的小区
社区负责组织申报
根据《方案》要求,将坚持“条专块统、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东昌府区政府和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分别对辖区内的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负总责,由街道办事处、社区抓具体落实。
坚持“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由社区负责组织申报。要尊重民意民愿,做好群众意见征询,让居民全程参与整治提升工作。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和各街道办事处要综合平衡,先期整治提升危旧房屋和群众最迫切、意见最统一的小区。
坚持整治提升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基层党支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物业管理体制,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整治提升后的小区,具备条件的,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纳入社区统一管理,不具备条件的,由属地社区实施托底管理,建立起市场化物业管理或业主自治管理的长效机制,防止“前改后乱”。社区和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企业履约服务,协同物业主管部门指导物业企业做好物业服务质量量化考核和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工作。
小区党支部、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提升小区推行“四位一体”机制建设
根据要求,此次整治内容包括环境整治、设施完善、组织建设三方面内容。环境治理要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侵占绿地、道路的违章建设;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恢复绿化功能;治理“脏、乱、差”,清除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完善环卫设施,配置封闭式垃圾桶、垃圾箱等。设施完善要修整小区内道路,修复或安装路灯;增建、增划停车位,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修建自行车、电动车停车棚,集中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修复或安装小区视频监控系统;改造或铺设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和通信管线,增设供暖和供气设施;修复或补建消防设施和器材,畅通消防通道;疏通、维修排水管线,补齐污水井盖,具备条件的,实现雨污分流;修缮维修楼体内公共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经规划批准,依法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和经营用房,其运营收入弥补后续管理服务费用。
组织建设要指导业主大会建设,选举业主委员会,提升业主自治管理水平。对整治提升后的小区,做好首次成立业主大会和换届改选工作;推行小区党支部、居民小组、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机制建设。记者 刘亚杰
连接
70%以上业主同意的
方可列入最终的整治提升计划
据介绍,城区老旧小区整治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包括调查摸底,以街道办事处为统计单位,对辖区内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统计载册。该工作以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各街道办事处为主体,社区居委会配合,各部门协同推进。制定实施计划。对初步列入整治提升范围的老旧小区,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确定整治提升的工作步骤。征求意见,对整治提升的小区,由属地社区对“是否改、怎样改”的问题,就整治提升设计方案及业主所需承担的预计费用等事项征求业主意见,70%以上业主同意的,方可列入最终的整治提升计划。
组织实施阶段将着力整治提升小区“硬环境”。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要根据摸排的实际情况,遵循群众意愿,对小区基础设施和设备精心组织工程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工作。精心组织小区“软环境”的建设。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监督成立业主委员会,支持其依法开展工作,并筹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逐步建立物业公司专业化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和社区托底管理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考核验收阶段由市老旧小区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组织,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和有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队伍,严格按照整治提升方案对各小区进行统一验收,对达不到整治标准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记者 刘亚杰
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
老旧小区整治提升纳入财政预算
据了解,关于城区老旧小区整治的资金筹集和管理问题我市将坚持“政府补贴、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及业主适当承担”的原则,在用好上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拓宽筹资渠道。
居住小区(组团)内共有设施、共有部位的整治提升:公共门窗、台阶及楼梯扶手、落水管等共有设施、部位的整治提升资金,原则上由业主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没有计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资金不足的房改房,按原单位隶属关系向市、区两级政府提出申请,审核后由同级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拨。小区(组团)内道路、绿化、排水、路灯、公共场地等基础设施改造,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市级财政补贴资金按奖补方式在改造工程验收、审计后拨付。
供水、供气、供暖等专营设施设备的整治提升:原则上以财政补贴、专营单位投入和业主承担相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居民每户交纳350元,其余由市、区财政和供水企业各承担1/3,供水企业实行“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所增加的改造、运营和维护等费用,可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精神,计入供水成本。对申请供气的旧住宅小区居民,城市集中供气设施配套费在办理手续时先交纳全额的60%,剩余的40%在办理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前交纳。对申请供热的,业主户内专有部分改造费用由业主承担,城市集中供热设施配套费可在申请用热时交纳全额的60%,剩余部分在取暖时交纳。
为推进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对于整治提升后的老旧小区,如不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或无物业企业接管的,由属地社区进行托底管理,区财政按每户每年130元核拨物业服务补贴;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要通过社会公开招聘有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标准由街办、社区、业委会共同制定。具备一定条件的,要充分利用小区空闲场地、部位改建物业经营设施,合理开展经营行为,所得收益,用于补贴物业服务,各级各部门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
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工作要纳入财政预算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市级财政按照提升项目进度和上级资金使用政策,及时拨付区财政,由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统一调配使用。除奖补资金外,其他项目资金在项目开工后,市财政按工程预算60%预拨到区财政,剩余的40%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拨付。
根据年度整治提升计划,市区两级签订目标责任状。把整治提升工作、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等老旧小区整治提升内容纳入政府对东昌府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考核。
责任编辑:李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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